關于唐著輝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
各鎮人民政府、營田辦事處,市直各單位,各產業園區管委會:
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:
唐著輝同志 任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,免去市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職務;
汪望三同志 任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,免去市科學技術局副局長職務;
許志雄同志 任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;
黃 琴同志 任市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;
任文德同志 任市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(試用期一年);
黎自強同志 任市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;
熊世芬同志 任市衛生健康局副局長;
傅朝暉同志 任市衛生健康局副局長;
何 偉(女)同志 任市衛生健康局副局長;
周呈文(女)同志 任市衛生健康局副局長;
戴新建同志 任市衛生健康局副局長;
曹 鋼同志 任市衛生健康局副局長;
許敦武同志 任市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主任、市婦幼保健院院長(試用期一年);
周宇宏同志 任市科學技術局副局長(試用期一年);
蘭永紅同志 任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;
劉 波同志 任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;
徐西平同志 任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總經濟師;
廖常青同志 任市民政局副局長;
何 亞同志 任市民政局副局長;
盧 玲同志 任市司法局副局長(試用期一年);
翁若飛同志 任市財政局副局長,免去市財政局總會計師職務;
楊 華同志 任市城市建設資金服務中心主任(試用期一年);
張作輝同志 任市鄉鎮財政服務中心主任;
周國良同志 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;
歐陽華同志 任市自然資源局副局長;
潘 玲(女)同志 任市自然資源局副局長;
周永紅同志 任市自然資源局副局長;
胡 燦同志 任市自然資源局總工程師;
許波涌同志 任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副主任,免去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職務;
吳冬華同志 任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,免去市交通運輸局總工程師職務;
吳站中同志 任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主任;
黃曉明同志 任市園林綠化服務中心主任;
張 超同志 任市交通運輸局總工程師;
劉良輝同志 任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;
劉 欣同志 任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,免去市生態能源服務中心主任職務;
鄒雄鷹同志 任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;
傅 君(女)同志 任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;
黃盛名同志 任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;
廖輝祥同志 任市農業綜合技術推廣中心主任;
吳送軍同志 任市農村經營管理服務中心主任;
曹萬齊同志 任市生態能源服務中心主任(試用期一年);
李衛國同志 任市商務糧食局副局長;
李雄林同志 任市市場建設服務中心主任;
朱佑寶同志 任市文化旅游廣電局副局長;
周興建同志 任市文化旅游廣電局副局長;
陳志鵬同志 任市文化旅游廣電局副局長;
黃松柏同志 任市統計局總經濟師;
周應群同志 任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;
李朝輝同志 任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;
黃郁文同志 任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;
曾凌云同志 任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;
駱正勇同志 任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;
杜 凱同志 任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;
吳勝武同志 任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;
朱征兵同志 任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;
許 勇同志 任市水利局副局長;
何文清同志 任市水利局副局長;
任 鵬同志 任市水利局副局長;
許振軍同志 任市水利局副局長;
周 敏同志 任市水利局總工程師;
何 俊同志 任市庫區移民服務中心主任;
黎玉桃同志 任市神鼎山省級森林公園管理中心主任;
蘇厚武同志 任市應急管理局副局長;
吳金亮同志 任市應急管理局副局長;
周 勇同志 任市應急管理局副局長;
黎擁軍同志 任市醫療保障事務中心主任(試用期一年);
楊志平同志 任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副局長;
伏正平同志 任市優化經濟發展環境辦公室主任;
劉 錦同志 任市殘疾人聯合會副理事長;
袁 敏同志 任市供銷合作聯社理事會副主任;
盧衛東同志 任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汨羅市委員會會長(試用期一年),免去市商務糧食局副局長職務;
羅冬云同志 任市投資促進事務中心主任;
熊落星同志 任市河道砂石綜合執法局副局長;
李凱華同志 任市國有資產服務中心副主任(試用期一年);
李 娜(女)同志 任湖南汨羅工業園區經濟建設資金管理中心副主任,免去湖南汨羅工業園區經濟發展局副局長職務;
徐才明同志 任湖南汨羅工業園區經濟發展局副局長,免去湖南汨羅工業園區經濟建設資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職務;
吳權中同志 任湖南省楚之晟控股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,免去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職務;
免去江淹同志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職務;
免去湛益同志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職務;
免去郭艷陽同志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職務;
免去黎柳平(女)同志市司法局副局長職務;
免去彭湘南同志市司法局副局長職務;
免去柳才平同志市財政局副局長(排第一)職務;
免去陳惠林同志市財政局副局長職務;
免去韓新衛同志市龍舟文化發展辦公室副主任職務;
免去曾燦同志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汨羅市委員會會長職務。
因機構改革,以上同志,市城市建設資金管理中心副主任,原市政府辦公室督辦室副主任,市“兩型社會”建設管理辦公室副主任,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副局長,市血吸蟲病地方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,原移民管理局副局長,原畜牧水產局副局長,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,原規劃局副局長,原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、總工程師,原市農村公路管理所所長,原市農業局副局長,原市農業機械管理局副局長,原市文化旅游廣電新聞出版局副局長,原市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督管理局副局長,原市水務局副局長、總工程師,原市政務服務中心副主任,原市環境衛生管理處主任職務自然免除,不再辦理免職手續。
汨羅市人民政府
2019年7月29日
抄送:市委各部門,市人武部。
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,市政協辦公室,市人民法院,
市人民檢察院。
汨羅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7月29日印發